根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2 年 12 月的公告,Meta 已向其顧客蒐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(統一編號),以判定顧客是否為台灣國內個人或企業實體和組織。若您為營利事業或團體/組織購買廣告,請在廣告帳號設定中提供您的統一編號。
若您提供統一編號,應依《營業稅法》第 36 條規定申報並繳納增值稅,並依《所得稅法》第 88 條和第 92 條規定申報扣繳稅款,以避免因違規而遭稅務機關懲處。
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,若發生下列情況,我們將會以適用的當地稅率,將增值稅計入您的 Facebook 廣告購買費用中,並向您開立政府電子統一發票(eGUI):
1)我們為您準備的「購買人」地址位於台灣;而且
2)您並未提供有效的統一編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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